最近,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,“功成不必在我”,不是消极、怠政、不作为,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。并进一步要求广大干部既要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得实惠的实事,也要做为后人做铺垫、打基础、利长远的好事。
“成功不必在我”。关于“大我”与“小我”、“当前”与“长远”的关系,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作过多次阐述。三年前,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就曾强调,“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,要一抓到底、善始善终。要有‘功成不必在我’的境界,像接力赛一样,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。”而这次在重点谈乡村振兴时再次提到“功成不必在我”,并且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,无疑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求真务实、真抓实干的执政理念,可谓是对“人民群众的好口碑、历史沉淀之后的真评价”的丰富内涵的具体诠释。
眼下,乡村振兴战略已深入人心。面对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,这场攻坚战,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怀抱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施政理念,以“在其职,尽其责;在其位,谋其功”的工作态度,以敢于担当、善谋实干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,身先士卒地带领广大群众做打基础、利长远的工作,为地方的健康可持续跨越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然而,我们也不能否认,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,仍有个别领导干部,不怀忧患之思,热衷取巧作秀;不念人民之托,好搞面子工程;不思长久之计,只求个人政绩。比如,有些领导干部大搞“急于求成、短期见效”的“跨越工程”,恨不得一朝一夕呈现美丽村居;有些地方一味追求表面形式上的靓丽,不断地在路上“拓宽”和“取直”,却根本不考虑留住“乡愁”;有些地方为了跟进“热度”,在“求贤”“招才”上广做文章。像这种“小我意识”的顽固性,必然会导致发展目标的偏离性;“眼球效应”的轰动性,必然会导致建设中的盲目性;思维认知的片面性,必然会导致发展要素的狭隘性。
“功成不必在我”是一种心态、一种胸襟,更是一份责任、一种境界,应该转化为每一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践行“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”的具体行动,成为我们攻坚克难、成就梦想的法宝。面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,党的十九大报告擘画了新坐标,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路线图,广大人民群众无疑对乡村振兴充满了期待,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理解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深刻内涵,牢固树立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干事初心,坚持把为事业而“忘我”,为“大我”而弃“小我”作为行动准则。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,甘于抓未成之事,有“功成不必在我,建功必定有我”的责任担当,有“不贪一时之功,不图一时之名”的实干作风。
“‘功成不必在我’,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大我和小我的关系,长远利益、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、个人利益的关系。”作为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,必须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,切实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精神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,做乡村振兴的“功臣”。